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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人生】曾经,我勇于以一擒三
2017-12-14 19:16:09 来源:华夏早报网

孔子云:“勇者不惧”。勇敢的人从不会害怕,从不会畏惧,尤其是面对黑恶势力或持械的暴力抗法者,我就从未退缩过。

        文/谭文革
 
        在我的血液和骨子里,始终有一个字——“勇”。“勇”是我的人生哲学、我的座右铭,也是我的“护身符”。我个子不高,但结实精悍,凭着一身蛮力和勇敢无畏,我将工作中的数次危险都化险为夷,我勇于出手,猛打猛冲,一路向前,为自己开拓出了一片天地。

        在天命之年,我回首过去,心潮澎湃,思绪万千;我展望未来,心情愉悦,豪情满怀。我疏理自己的过去,总结自己的哲学,排在第一的关键词还是一个“勇”字。

        孔子云:“勇者不惧”。勇敢的人从不会害怕,从不会畏惧,尤其是面对黑恶势力或持械的暴力抗法者,我就从未退缩过。因为在工作中、在执法时,我们代表的是法律和正义。当然,对付那些黑恶势力或持械抗法者,我不只是依靠肉身和蛮力,还有我的刚猛和手中的枪。

        说到“勇”和枪,我不由想起二十多年前的一个故事。那是1993年的下半年的一天下午,大约是两点多钟,我在斗笠山法庭办公室拟写法律文书,突然听到法庭外的镇政府大坪里有人正在指名道姓地骂娘,我立即起身到窗口侧耳一听,骂的对象正是当时的法庭肖老庭长,骂人的则是斗笠山镇某村的支部书记易某。

        易某当着镇政府的干部对着法庭叫骂,骂的话难听极了,且无停下的迹象。肖老庭长是一位正直无私的人,办事公道,待人和蔼,关心下属,他是一位好庭长,是我的好领导,当时肖老庭长因病住院。易某曾是法庭的当事人,肖老庭长是审判长,我对案件大致了解,判决是公正的。我怒火中烧,我内心尊敬的人岂容他人如此羞辱。

        当时,我知道法庭的负责人老陈和同事仪凡都下乡办案去了,一时可能回不来,而易某身旁还有两个“帮凶”,一直在应和着易某叫骂。这可怎么办呢?如等待同事回来,肯定来不及,叫骂声又如此难听,法律的尊严何在?法院的威严何在?但如果我单独行动,易某等三人的个头都比我大,我再有力气也只能制服一人,其他两人一旦上阵,我必然被反制,自己很可能也受到羞辱。

        权衡利弊后,我果断决定迅速出击。我右手握着法院配发的五四式手枪,径直冲上前去。我左手紧紧抓住易某的左手,其两个帮手果然向我扑来,危急时刻,我右手举枪左右一指,并厉声喝道:“谁敢抗法,我击毙谁!”雷霆行动昭显法威,正义终于压住邪恶,那两个帮手当即被我震住了,未敢再上前半步。

        我左手继续抓住易某,右手将枪放回腰间枪套,并从腰间掏出一付手铐,将易某左手顺势铐住,之后再将其右手铐上。我左手紧紧抓住手铐中间,右手又从腰间拔出手枪举着,以利继续控制局面。

        此时我抬头一望,镇政府大楼的每层走廊上均站满了看客,原来那天镇里召开全镇机关干部及村定补干部大会,至少有200多人。然而,没有一人来帮我,因为易某是村支书,也算他们的同事,对此我理解; 但也无人上前阻止我执法,对此我很欣慰。

        我看到“看客”如此之多,于是我当即高声说:“易某,我现在宣布,你被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我将易某艰难地拖至法庭门口时,同事仪凡刚好回来了,于是我俩将易某带至办公室一审,那两个帮手,一个是他的儿子,一个是他的内弟,原来他们是有预谋而来的,没想被我一人完全制服了。

        我与同事仪凡将易某押解至法院,主管副院长大力表扬和赞许了我的工作作风和英勇气概,当即批准了对易某司法十五日和罚款1000元的决定,对另两帮手也予以了制裁。而对我未经请示就宣布司法拘留的行为给予了批评,但仅点到为止。

        这是真实的故事,其关键词就是一个“勇”字。多年以后,我依法握有了司法拘留决定权,对黑恶势力、暴力抗法者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我从不手软,已先后行使这项重要的、凸显司法权威的决定权近三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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