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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隆回村民批东占西非法砍伐树木 官方:必须重新办手续
2019-12-16 11:05:26 来源:华夏早报-灯塔新闻 编辑:贺强

导读:隆回县林业局法规科科长李小武称,林地置换是合法的,但之前的手续不能在置换后的林地使用,置换后要重新办理手续。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习羽)近日,湖南省隆回县罗洪镇官树下居委会村民向华夏早报-灯塔新闻投诉称,该村一林地置换给外村村民后,树木被非法砍伐。罗洪镇工作人员表示,非法砍伐树木一事,他们已经进行过处罚。隆回县林业局称,置换前的林地使用手续不能在置换后的林地上使用,必须重新办理。

       被砍伐的林地位于罗洪镇官树下居委会,原为官树下居委会村民邹云桥、罗建国所有。2019年6月6日,邹云桥、罗建国与隔壁村中罗洪村村民邹国平签订了一份山林兑换协议。

       记者在该份山林兑换协议上看到,邹云桥、罗建国自愿将位于官树下居委会的责任山与邹国平位于中罗洪村的枞树山进行等量兑换,邹国平补偿邹云桥和罗建国差价14000元。该协议书上还加盖了官树下居民委员会的公章。

       签订兑换协议后,邹国平开始砍伐置换后的官树下居委会山上的树木,为以后建房做准备。当地村民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邹国平属于非法砍伐,并没有取得相关批准手续。“他砍了上百棵树木。” 官树下村村民邹国雄称。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对于邹国平的砍伐行为,他们阻止了多次都未果,“我们也向罗洪镇举报了5、6次。”官树下居委会村民邹桂聪透露。

       记者联系上邹国平,其称自己置换林地是为了建汽车修理厂,并称手续齐全。“我有林地置换协议和林业局的批文。”邹国平说,他大概会挖200多平米。同时,邹国平承认,目前还没有办理建房手续。

       记者在隆回县林业局2019年7月29日批准的名为《隆回县农村居民建设住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上看到,隆回县林业局批准同意邹国平建设自用住宅的林地位于罗洪镇中罗洪村8组,并非邹国平置换后的官树下居委会的林地。该审核同意书还注明,需采伐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图为被砍伐的林木。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联系上罗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副主任李春保称,林地置换是合法的,只要镇政府和双方村委会同意即可。其透露,邹国平没有取得砍伐手续就砍伐树木一事,他们已经进行过处罚。对于具体处罚结果,李春保并未透露。李春保表示,邹国平之前在隆回县林业局获批的使用林地手续在置换后的林地上也可以使用。

       记者联系上隆回县林业局,该局法规科科长李小武称,林地置换是合法的,但之前的手续不能在置换后的林地使用,置换后要重新办理手续。其表示,林业部门的审批和执法权已经下放到乡镇,他会和罗洪镇交待此事。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管理股工作人员陈俊韬则表示,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批东占西,“是不可以的。”其称,宅基地的审批和执法都下放到乡镇,该局只有监督权。“如果发生违法行为,我们会给乡镇发一份公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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