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灯塔新闻 > 正文

重庆市民投资政府项目四千多万打水漂 举报官员利益输送
2019-09-20 09:32:16 来源:华夏早报-灯塔新闻 编辑:贺强

导读: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则回复称,对于是否存在倒卖土地和利益输送的问题,由于该案件案情复杂,已移送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

       华夏早报讯(灯塔新闻记者 熊宇 特约记者 谢贵华)近年来投资房地产是一个回报率比较高的行业,也是广大群众投资的首选。然而在重庆渝北区一个政府投资开发的龙溪街道危旧房改造房地产项目,几十位群众先后投资了4000多万元,不但没有取得回报,反而陷入了非法集资的陷阱。投资开发的房地产商对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喊冤,双方都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都认为是政府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政府赔偿投资款及损失。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为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图为世纪财富星座小区。

       事情还得从2012年说起,2012年底,由政府出资组建的重庆市建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重庆临空都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空公司”)通过国有土地招牌挂,取得了龙溪街道地块项目的危旧房改造(后被命名为世纪财富星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2013年1月21日,由于政府资金不足,渝北区国资办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意临空公司以1.2亿元将此地的开发权转让给重庆鑫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贯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三日后,双方公司签订了《土地联合开发建设协议》,按协议约定,在协议签订后鑫贯公司继续以临空公司的名义进行开发建设和房屋销售。

       该项目工程开工后,由于鑫贯公司资金严重不足,该公司向近40多位投资人先后募集投资款4300余万元,工程竣工后该项目房屋大部分很快被售出,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记者了解到,临空公司按合同约定拿到了1.2亿的全部项目转让款,而40多位投资人却没有得到投资回报。于是,没有得到投资回报的投资人将鑫贯投资公司起诉至法院并查封了相应的几十套房产。

       投资人代表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法院开庭后法官却告诉起诉他们,因鑫贯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法律“先刑后民”的原则,法院要求全部投资人撤回起诉,不然法院将会按照规定驳回起诉,此案查封的所有财产将无法得到保证。

       几十户投资人只好按照法院的要求全部撤回起诉,等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却发现查封的财产有的被转移卖出了,等待他们的是“馅饼”变“陷阱”,所有投资款化为泡影。

       潼南区投资人李显勤对记者说,“由于大部分投资人的投资资金都是养老金或者向亲戚朋友筹借而来,眼看投资资金无法收回,许多借钱的亲戚朋友为此经常上门讨要借款,引发了一连串的债务连锁反应。有的家庭因此而妻离子散,有的家庭成员身患病重却无钱医治而身故。”

       “最让广大投资人想不通的就是,作为政府公司投资的项目,为什么政府公司就可以收回投资款,而广大群众的投资款只能作为赃款不能收回。这样的结果就是由于渝北区政府、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局、临空公司等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缺乏有效监管,涉嫌倒卖土地和利益输送等问题造成投资人不能够收回投资的根本原因。”渝北区投资人梁平友告诉记者。




重庆市渝北区国资办同意转让项目土地的批复。

       渝北区投资人代表梁平友告诉记者:“我们前去投资是因为该项目作为政府企业的投资项目,作为对政府的信任肯定是没有错的,不是政府投资项目,那我们肯定也不会去投资的。政府公司投资都有收益,那我们投资肯定也应该取得收益。但是在工程竣工后,政府公司收益有着落了,而我们的收益却成了违法投资行为。作为政府公司违法倒卖土地,进行利益输送却没有被追究责任,还取得了一定的收益,这一点我们投资人是想不通的。”

       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告诉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该案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已由刑事审判庭转交执行局对已经查封的财产进行执行处理。对于原民事案件部分查封的财产其中有10套房屋被解封和直接过户,该法官称,是由于原告当事人撤诉后,被告申请解除查封造成的。对于为什么解除查封没有通知原告以及民事部分查封的财产为什么没有移送刑庭一起处理,该法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原因。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临空公司,该公司法务部刘姓部长称,需由区宣传部开具采访单后才能接受采访,所以上述问题不方便回答。

       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则回复称,对于是否存在倒卖土地和利益输送的问题,由于该案件案情复杂,已移送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

       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

相关热词搜索:重庆 熊宇

上一篇:安徽一企业家实名举报称企业被无辜查封妻子自尽
下一篇:广东东莞长安镇无牌无证幼儿园泛滥 严重扰乱学前教育秩序



首页 | 华早团队 | 华早简介 | 记者专栏 | 联系华早 | 版权声明 | 加入华早 | 业务体系 | 人员核验 | 华早文化衍生品 | 管理制度 | 华早大事记 | 撤稿申请 | 发稿系统

本站所刊登的华夏早报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华夏早报版权所有,转载请尊重版权,注明来源。

© 华夏早报社 版权所有

新闻爆料huaxiazaobao@126.com
在线咨询
QQ:281111172
新闻爆料
huaxiazaobao@126.com
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