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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 旅馆被民警依法罚款
2018-08-25 18:28:42 来源:华夏早报 编辑:贺强

导读:大川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杜某某作出罚款的处罚。

      华夏早报四川雅安讯(记者 罗晓天 通讯员 王怡轸 王芦蓉)为切实加强对辖区旅馆业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查处力度,提高旅馆住宿旅客信息上传率,通过强化防范打击,营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近日,四川省芦山县公安局大川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件。

​       近日,大川派出所民警在杨开村“芦山县某某水岸渔府”处理纠纷过程中,当事人晏某某向处警民警举报反映该单位未按照规定登记居住旅客信息,存在一人登记,多人住宿违法行为。

​       接到举报后,大川派出所民警及时向举报人询问了解情况,同时对该单位进行检查。经查:2018年8月18日下午,晏某某等一行七人到大川游玩,由其朋友提前在芦山县某某水岸渔府定好房间后将房卡交给晏某某等人住宿,在旅客晏某某未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下,该农家乐前台服务员为其办理了两间房入住手续,涉案人员杜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并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       大川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杜某某作出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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