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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回应汤兰兰案:对汤继海等人申诉依法审查处理
2018-02-07 10:47:35 来源:黑龙江高院


    黑龙江高院回应“汤兰兰案”:对汤继海等4人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我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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